(三)强化超市加工配送单位监管,严把食品质量关
各级质监部门对超市食品生产加工供货厂家要按照规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长效动态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重点查处超市配送食品厂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窝点。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活动。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超市食品加工经营和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省政府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具体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目标和措施,认真抓好超市的自查自纠、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综合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环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部门间要通力合作,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
(二)明确部门责任
在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工商部门负责超市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卫生部门负责超市食品加工经营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质监部门负责超市食品配送单位的生产加工质量日常监管,严格生产许可。
(三)加强督查检查
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辖区内超市食品加工经营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监管人员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加强大中型超市食品抽检评价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整治行动、整治成效和评价结果。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下旬对各地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束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专题上报省政府,并向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