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社会事业发展工程。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继续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两基”攻坚。全部免除农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重大工程,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大对学校危房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使农村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规模、档次,多形式开展农民的继续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青壮年文盲率降至3%以下。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对主要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控。继续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鼓励少生优生,抓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和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弘扬民族文化、民间艺术和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民身心健康。
(十四)乡风文明建设工程。促进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农民树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继承发扬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的乡风民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树文明乡风、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分批开办文明公民学校,对全省农民群众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建立乡风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与农村开展结对共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十五)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按照规划先行、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的要求推进村庄整治和建设。从解决农民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和建设。积极开展以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等为主要内容的“五改三治”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整治村庄环境、建设清洁家园。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提高农民聚居化水平,促进土地集约、产业集群、人口集中。村庄治理要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力争在完成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任务的基础上,再对2万个村庄实施改造,使5万个以上的村庄得到集中整治;其他多数村庄的面貌有显著变化。
(十六)管理民主推进工程。扩大农村基层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全面推进民主选举,遵循《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全面推进民主决策,凡涉及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与使用、发展公益事业、土地承包、宅基地处置、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等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财务管理、“一事一议”制度,发动和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事务,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全面推进民主监督,强化政务、村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增强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广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立和完善村组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逐步形成管理民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