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财编[2006]239号)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
预算法》、《
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7年省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7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安徽奋力崛起的战略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理财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支持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预算分配机制,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2007年省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公共财政的原则。按照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预算安排思想,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对人员支出的保障力度,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和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依法理财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
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收支测算全面、准确、真实。依法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综合预算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科学合理的原则。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支出安排顺序,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
二、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