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着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省、市、县(区)三级治安防控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省、市、县(区)、乡(镇)、村(居)、组六级治安防控组织建设,在全省构筑起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公安机关为骨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城区、农村、单位内部及周边、海上和公路铁路沿线以及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十五)大力推进技防建设。加强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现代化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系统进行更新、升级和扩容,着力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要求,大力开展技防建设。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省重要乡镇(街道)、交通干线、重点单位、城市(县城)的主要商业街道、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大中型集贸市场和公共复杂场所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技术防范的覆盖面。
(十六)狠抓社区治安防范。城市要把防范的立足点放在社区,推进“11211”工程建设,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按有关要求和标准配备社区民警,确保社区民警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社区抓防范管理。健全社区基层组织,配强综治工作人员,整合社区治安资源,推进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保安化,提高社区整体防范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动员和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采取巡逻控制等防范措施,逐步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十七)加大农村治安防范。治安良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和内容。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农村的落实,不断提升对农村治安的动态控制能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疏导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依法惩处各种坑农、伤农、损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依法严厉打击地痞、村霸、黑恶势力和各种犯罪行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县际区域联防,探索和建立专业联防、户户联防、警民联防、治安防范有偿服务等农村群防群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断提升农村群防群治的整体水平。
(十八)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认真贯彻国务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加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措施,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职工法制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和治安管理的措施和责任。普遍建立厂际联防、店际联防机制,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