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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电力供应条件逐步改善,电力供需矛盾不断缓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依然较快。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宗旨,把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经济杠杆和用电政策,将电力安全供应与资源节约和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市今年夏季电力运行平稳有序。
  二、主要措施
  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到9月23日。这期间,必须确保电力供应的平稳有序。
  (一)确保电力供应能力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稳发、满发;切实抓好电煤供应保障,保持合理库存。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优化完善燃气机组的运行方式,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调峰能力;加快完善部分燃气轮机燃油顶峰发电工作,建立燃油发电补偿和调节机制,提高燃气机组的顶峰能力。
  3、市电力公司要综合全年的电力供需情况,积极争取、落实市外来电,不断增加本市电力供应。
  (二)加大节电节能力度
  1、继续贯彻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空调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经电〔2005〕158号),加强空调节电管理,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
  2、建立节能节电市场运作机制,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的市场运作和实施。
  3、加强节电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4、建立开放式的科学节能展示厅和网上能效诊断热线,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诊断。
  5、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节电。
  (三)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继续将电力安全供应与有序用电结合起来,将用电政策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结合起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布局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等用电企业实施用电限制;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厂休日,平衡周用电负荷;安排部分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和部分连续性生产企业结合检修,实行夏季计划轮休。
  夏季连续高温时,要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5〕26号)要求,落实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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