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廉政监察,坚持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是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廉政监察力度,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针对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廉洁从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重点查办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失职、渎职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监察对象“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的案件。
(三)开展效能监察,改进行政管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是促进政府机关勤政优政的迫切要求。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是检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高效、廉洁行政。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加快机关效能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办好民情热线,推进政务公开,发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加强效能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奢侈浪费、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推动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加强对国有(集体)企业的效能监察,促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四)强化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促进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监察机关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决策,认真研究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此确定执法监察项目。当前要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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