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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税注[2006]20号 2006年4月25日)


各市国、地税局征管科(处):
  为了进一步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税收事业和服务纳税人的重要作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于2006年5月在全国开展一次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月活动。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月期间,各市局征管科(处)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宣传:
  (一)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中介组织的决定,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发展中介组织的讲话和指示,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等中介组织经济鉴证类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社会中介组织的组成部分。
  (二)今年以来相继施行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可做业务范围。
  (四)税务代理业务的相关原则、程序以及权责关系、法律责任等。
  通过宣传,让社会充分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注税行业的特点、执业范围等。
  二、宣传月期间开展的主要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地在认真开展好中税协统一部署的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要兼顾形式创新和实际效果,结合实际,发挥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面,深化社会认知度。
  (一)印制、发送注税行业政策小册子。由省税协组织编印《注册税务师行业相关知识问答》一书,主要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关于支持中介行业(含注税行业)发展的指示、讲话,宣传有关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政策规定。各市国、地税局征管部门负责将该书免费发放至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相关岗位的税务人员及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事务所再将该书免费发放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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