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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


  3.农民素质提高。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通过技能培训,使每一名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1-2门劳动技能,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建立村级劳动就业服务组织,为农民就业提供指导;建立城区与郊区、培训与就业、供给与需要的农村劳动力有效对接的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农民民主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4.村容村貌整洁。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村内街道基本硬化,主要街道安装路灯,实现亮化。老化、陈旧供水管道得到改造,饮用水集中供应并达到安全饮用标准,有条件的村农户用水实现“一户一表”。结合农村改水,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村庄消防给水。村内垃圾纳入区县、乡镇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密闭收集、统一运送、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地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村内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在有条件的村积极实施中水回收利用和雨水收集综合利用等工程。农户厕所全面改造,根据村庄的规模和需要,科学规划建设改造村庄内的卫生公共厕所。农户危房、残墙断壁得到修缮,废弃房屋、宅院得以清理,私搭乱建全部拆除。清理拆除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标语,村内建筑物外立面清洁,不要求贴瓷砖、粉刷墙。畜禽养殖场污物排放达标。合理利用村中空闲地建设供村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小公园、小花园。建立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各项管护资金有保障,各种责任制得以落实。农户庭院干净卫生,整洁大方。村域内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散养现象,村庄内外整洁优美,人居环境良好。

  5.公共事业发展。对农村的公共事业服务得到加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与市区公共事业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公共交通、有线电视、宽带信息网络通达到村。文化室、图书室得到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服务站或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转有效,逐步配备全科医生,改善农民看病条件。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在村内能够很好运行、使用与管理,逐步建立远程教育网络。建有符合农民需要,能够满足农民日常需求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

  6.民居建设适用。民居建设符合村庄规划,新建民居设计合理,适合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达到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和防火安全要求。在村庄改造建设中,要充分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四节”要求,新材料、新能源和新技术在建设中得到推广和使用,要积极利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节约、环保、生态村庄。立足现有基础进行老旧民居和设施改造,居住条件得以改善,舒适功能得以提高。要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建筑、文物遗迹。

  7.社会保障健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程度,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养老保险参保率均在本区县平均水平以上,切实提高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低保对象的组织服务工作。健全各种社会救助制度,困难、残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8.抗灾防疫有效。新建公共建筑和民居房屋抗震、耐火能力逐步提高,防洪和消防设施尽快完善。逐级落实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加强消防、交通组织管理力量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公共安全意识。农业保险得到推广,农民受灾后自救能力增强。村庄卫生防疫和急救系统建立,传染病、畜禽病源等隐患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

  9.管理民主有序。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和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以较好实现。围绕新农村建设,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先进性进一步得以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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