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行动、贵在实践。要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党风廉政教育、“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学习党章、“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等活动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与“升国旗、唱国歌”、“热爱祖国、建设深圳”、“打造创新品牌,争当科技能手”、“创节约型家庭、做环保好市民”、“共铸诚信、共创文明”和“深圳关爱行动”等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市民群众做好本职工作报效国家,以文明言行为深圳文明城市增添光彩,努力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公民。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深圳市首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月”主题活动,在大学生中实践活动,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贯穿到活动的整个过程,使创建活动成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载体。
五、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党和全体人民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工作。教育实践活动要与“基层基础年”结合起来,注重发动群众,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引导群众自我对照、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教育群众要做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法制公民、责任公民。要处理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探索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把宣传教育的内容寓于群众广泛参与的道德实践活动之中,寓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之中。要注意发现和树立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使之成为社会学习的榜样。要处理好完善长远机制和近期开展活动的关系,引导各单位各行业建章立制,把“八荣八耻”基本要求纳入“十一五”规划,融入行业规范、市民公约、学生守则之中,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融入到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之中,使之成为全社会人人身体力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把“八荣八耻”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类文明创建和表彰评选的标准。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与“城市管理年”结合起来,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格格不入的违法违章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