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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舆论氛围
  舆论宣传要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鸣锣开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开辟专题、专栏,通过通讯报道、专家访谈、群众讨论、有奖征文、知识竞赛、言论评论、图片新闻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掀起“八荣八耻”舆论宣传的高潮。要大力宣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积极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新进展、新举措、新经验,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新闻报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大力宣传人们身边的好人好事,树立道德楷模,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立足本职,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也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八耻”案例进行曝光批评,激浊扬清,弘扬正气。组织社科专家结合深圳实际,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编写教材和通俗读本,组织宣讲团,阐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解疑释惑。组织我市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一批反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开展歌曲征集、小品汇演、诗歌朗诵会和歌咏比赛等文艺活动,祝福祖国、赞美和谐,传播先进思想、先进道德和先进文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各媒体要制作发布与宣传教育内容相关的公益广告和动漫作品,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要设置标语宣传牌,让人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广场和社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扩大宣传教育面,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让“八荣八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增强针对性。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一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结合起来,在各级机关中树立勤奋好学、干事创业、高效务实、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弘扬公道正派、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增强公务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用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二是教育广大学生要争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锋队。精心研究做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教育,使学生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提高,增强社会荣誉感和道德责任感,养成良好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三是教育广大市民群众争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表彰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的宣传,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创新伟大,奉献崇高”的社会氛围。开展“学法守法,与法同行”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开展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氛围。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友爱互助教育,引导居民礼貌相待、守望相助,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在企业和商户中开展“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道德教育活动,帮助企业和员工树立诚信经营、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理念。在外来劳动者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和主人翁意识教育,提高外来劳动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引导外来劳动者成才在岗位、奉献在岗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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