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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配套政策
(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发〔2006〕1号),现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突出保护,营造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优质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尽快启动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等重要法规的制定工作,解决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定、损害判定、竞业限制、权利滥用、技术秘密保护等问题。启动我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网络传播权保护、软件著作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的调研制定工作。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二)集中力量查处打击大案要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重点查办涉外、恶意侵权、上级督办等大案要案。探索建立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配合的具体操作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机制。
  (四)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建立正版化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财政部门及采购中心要将预装操作系统软件列入电脑供应商的招标要求,纳入电脑采购计划。政府各部门要保证软件更换、升级的财政预算和支出,并对正版软件相关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加强对大中型企业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调查,加大影视音像娱乐场所和创意设计作品、动漫游戏作品的维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五)加强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体系。参照国际惯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工具箱(TOOL-KITS),提高企业尊权维权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尊权维权作用。启动“双十”示范计划,5年内至少培育知识产权尊权维权的10家示范行业组织和10个示范展会,对示范行业组织或展会给予大力支持。
  (七)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每年4月26日在知识产权日发布我市知识产权白皮书。公开执法程序,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行政处理决定书依照有关程序接受公众查询。
  (八)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举报渠道,开通“12426”维权咨询热线,整合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维权援助的联络方式和咨询渠道。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数据库系统,下设专业人才信息、法律法规信息、司法实践信息分系统。对“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重点保护。
  (九)加快建立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机制。重点实施知识产权潜在侵权风险评估与应对,推进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监视重大知识产权授权登记注册状况,行业专题知识产权数据库,跟踪应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法制变动情况,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等项目。
  二、强化激励,调动各类创新要素
  (十)推动自主创新型企业专利战略与标准化战略、品牌战略相结合。支持自主创新型企业、行业组织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培育一批能将核心专利技术与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支持自主创新型企业增强品牌经营能力。
  (十一)扶持和培育各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制定优势企业评定标准。启动“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到2010年,扶持和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至少100家。政府对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公共平台、优势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十二)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发挥专利申请资助示范导向作用,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并按规定予以支持,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积累。
  (十三)鼓励企业对专利发明人的激励。专利权持有单位在专利技术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后,可以在收益纳税后提取不低于30%,或在实施发明专利后,在专利有效期内每年可以从实施发明专利所得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十四)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评定标准,对我市规模较大、信誉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骨干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扶持本地中介机构做大做强。
  (十五)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机制。鼓励我市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特别是骨干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及相关培训、咨询和指导。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
  三、促进利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
  (十六)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金奖及优秀奖的项目以及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项目,从科技研发资金中给予大力扶持。对“版权兴业”计划项目,从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大力扶持。
  (十七)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资产化。建设“深圳市知识产权交易网”门户网站,开辟创新产品展示区,提供交易服务的“一门式”服务,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和版权交易。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业的融合。
  四、高效管理,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十八)建立现代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在WTO框架下,逐步整合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执法,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十九)发挥版权工作在“文化立市”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贴近文化产业版权产出源泉地带,对版权的产生、经营、维权等提供配套服务。加大版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专利代办处”。优化深圳专利代办处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十一)申请设立国家版权作品登记代办机构。争取国家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大力支持,在深圳设立有关代办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版权登记提供便捷服务。
  (二十二)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按照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十三)加强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对自主创新型企业法律服务实行优惠政策。加强专业化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引进国际知识产权知名机构,与本地骨干中介机构相互促进,真正形成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格局。加强行业协调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逐步构建诚信机制,在全市企业信用系统中,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二十四)支持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支持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本行业的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立我市自主创新型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专利、版权信息统计资料数据库。建立系统的信息反馈体系,完善例行的情况通报和统计分析制度。
  (二十五)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扶持指导力度。在高新区、创业中心、孵化器、软件园、文化产业基地、高等院校等知识产权产出源泉地带和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给予经费支持,用于对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便捷服务。
  五、充实人才,构筑自主创新的基础队伍
  (二十六)实施以自主创新型企业和中介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支持自主创新型企业内部强化知识产权专门培训,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在我市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吸引国内已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等院校来深开设知识产权研究生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合作方式,利用国际国内教育资源,形成知识产权培训机构的特色。
  (二十七)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列入我市重点引进专业目录,重点引进我市产业急需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专门人才。
  (二十八)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供需信息库。每年对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供需状况,进行分类调查,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提供动态即时的供需导向。
  六、营造氛围,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宣传
  (二十九)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推进计划,组织知识产权专家服务团,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基层加快宣传普及。
  (三十)推进知识产权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编写教材,加强对公务员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尽快在中小学中开设知识产权启蒙课程。组织编写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手册,印制宣传光盘、挂图等,推动知识产权教育进企业、进社区。
  (三十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对外宣传资料中增加知识产权专栏,在我市机场、码头、地铁、高尔夫球场、星级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发放中英文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成果,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深创新创业。
  (三十二)创新宣传手段,形成以创新为荣、侵权为耻的文化氛围。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文博会、高交会期间举办多层次的论坛讲座。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知识产权专栏,利用动漫游戏、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七、扩大开放,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
  (三十三)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交流。积极主动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国际创新机构、知名大学、跨国公司等海外知识产权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采取措施吸引相关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讲座。
  (三十四)拓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的国际合作空间。开辟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合作途径,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开展产业项目的联合攻关,通过合作创新推进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
  八、保障资源,打造自主知识产权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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