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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06]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本市许多重要部位、公共场所、主要道路和一些重要基础设施都安装了图像信息采集设备,其分布已达到一定规模,在提高城市公共事业和社会治安动态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仍存在覆盖面小、标准制式不统一、联网率低、运行维护水平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首都现代化城市管理工作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需要。
  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必须以筹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规范整合现有图像信息资源,加大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力度,在全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整合资源,改建并举,积极推进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网格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强城市减灾、防灾、救灾能力,实现精确、高效的城市管理,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环境,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类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整合和规范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分三级进行管理,一是建设市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二是由各区县建立的区县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各重点要害单位、专业系统(如地铁、公交等重点专业系统)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三是各社会单位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面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按照“谁管辖,谁建设,谁出资,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单位内部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规范工作。
  市及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发挥督促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单位抓紧按照工作要求和进度,科学、有序、高质量地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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