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6〕8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
《审计法》)已于2006年2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修订后的
《审计法》顺利实施,省人民政府于4月11日召开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
《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
《审计法》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学习宣传贯彻
《审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
《审计法》的热潮,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
《审计法》的重大意义
《审计法》的修订和颁布施行,不仅是加强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
《审计法》,作为一部体现综合经济监督效力的法律,为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手段;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为推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法律环境。各县、州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
《审计法》修订的重大意义,立足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宣传、贯彻、落实
《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