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加挂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加挂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简称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牌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市应对消防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负责指挥本市消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三)分析总结本市消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吉 林 副市长
副总指挥:李伟市 政府副秘书长
丁世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子新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成 员:肖培市 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栾德成 市建委副主任
陆海军 市市政管委主任
周正宇 市交通委副主任
程静市 水务局副局长
郭积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春锋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李洪海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赵玉池 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白 新 市信息办副主任
解建成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武志强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