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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信息办《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信息办 二〇〇六年三月)

  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电设备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尤其在城市应急、市政管理、护林防汛、生产调度、供电供水、安全保卫和交通指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北京已经成为全国无线电台数量最多、设台密度最大、电磁环境最复杂、频率资源最紧张的城市之一。近几年来,大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和商场超市在管理中不规范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不断发生无线电干扰事件,给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和隐患。
  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无线电台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整顿工作
  自2006年上半年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整顿活动,遏制非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特别是非法使用对讲机现象快速增长的势头。
  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将清理整顿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无线电监测工作,坚决制止、纠正各类违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尤其是对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扰乱电波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大无线电管理执法力度,抓好对设台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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