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加挂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经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加挂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牌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时的统一指挥、处置扑灭工作及其善后处理的协调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市应对动物疫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负责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较大、一般动物疫情的具体应对工作;
(三)分析总结本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总 指 挥:牛有成 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德才 市农业局局长
刘亚清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肖培市 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凯 市编办副主任
吴大仓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桂英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伟光 市科委副主任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