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加挂
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经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加挂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简称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牌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工作。
因暴雨洪水以外的灾害导致交通、电力、电信、人防工程、建筑工程、城市公共设施等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负责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四)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总 指 挥:牛有成 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焦志忠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肖 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桂英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松彭 市教委副主任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文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