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认真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健全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的要严格依法惩处。加强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七、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23、认真落实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法院改革,深化检察改革,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到2010年,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要求在全省各地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24、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司法审判行为,坚持和完善立案与审判、审判与监督、审判与执行三个分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审判责任制以及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严格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加强对刑事侦查行为的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健全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建立健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制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5、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监管机制,规范律师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建立公证行业诚信保障体系,提高公证的公信力。规范商事仲裁,提高仲裁水平。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进一步规范城乡基层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6、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健全体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在外浙江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到2010年,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