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管理
(一)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行业技术和安全规程规范,并遵循以下原则:
满足电压基本质量;10千伏线路采用钢芯铝绞线架设;低压线路宜采用绝缘导线架设;配变应采用S11型以上的节能变压器;每户按3至5千瓦配置;户表工程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注重应用防盗技术和工艺;解决电表装设在电杆上的问题,要将电表安装在室外相对集中、方便抄表、改善电表运行环境的位置。
(二)实施程序
1、可研立项。州电力总公司以各县市政府签字盖章确认的无电户上报可研资料进行立项;建立无电户资料卡片;争取省电力公司资金投入。
2、设计审查。州电力总公司负责工程设计的初审和申报。
3、计划下达。按照省公司批复的计划下达。
4、工程实施。县市政府负责工程协调,县市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州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对全州户户通电工程进行监督。
5、工程竣工。由县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向州政府报告户户通电工程完工,并抄送州电力总公司。各县市供电企业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并接受省级审计。
(三)基本要求
1、州电力总公司为项目管理单位,各供电企业为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五制”要求。湖北省电力公司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和总体管理;州电力总公司为法人委托代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县市电力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户户通电工程。
2、建立工程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工程进度,主要上报完成无电户的户名和户数。
3、坚决杜绝工程实施中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增加农民负担。
4、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健全户户通电工程的资料和档案,工程竣工后,无电户要签字确认。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施工安全事故。
6、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户户通电工程的政策和要求,宣传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州政府成立恩施州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户户通电工程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