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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总体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牧区文化建设新格局。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农牧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基本解决。农村牧区文明程度和农牧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在促进农村牧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建设,保障和实现农牧民基本文化权益
  3.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旗县(市、区)为龙头,以苏木乡镇为依托,以嘎查村为重点,以农牧户为对象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旗县(市、区)有较高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苏木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嘎查村有文化活动室。旗县(市、区)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功能,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苏木乡镇要结合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明确由一名嘎查村干部具体负责。“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结合撤乡并镇改革,统筹规划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站条件。边境地区和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牧区苏木乡镇文化站要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对经济欠发达困难地区的文化建设,自治区财政可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发展农村牧区基层服务点,力争到2010年,全面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分中心和30%以上城市社区、苏木乡镇基层中心,形成以基层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苏木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中心)、校园网、有线电视网等为依托,遍及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络。要依托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嘎查村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牧区中小学在开展农村牧区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定时就近向农牧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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