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商务局等六部门制订的《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六日
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州农业局、
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商务局)
为认真做好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57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3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切实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四个环节,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二、部门职责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