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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6年3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
废止《
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
》;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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