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全面检阅我市“十五”期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取得的成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 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推动全市“三个文明”的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
本届运动会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运动水平、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 ,将运动会办得热烈、精彩、文明、和谐。
一、主办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贵阳市体育局
三、时间地点
2006年4月至10月,在市、区体育场馆分期举行。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一)表演赛项目:健身气功(老年组、成年组)、幼儿基本操(学龄前儿童)。
(二)竞赛项目:
老年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门球、网球、武术、健身秧歌、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共10项。
成年组: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共12项。
青少年组: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共11项。
(三)竞赛分组:
老年组:男 194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女 195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成年组:男 194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 195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青少年组:甲组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乙组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