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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体育局《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全面检阅我市“十五”期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取得的成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 贵阳市第十届运动会,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推动全市“三个文明”的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

  本届运动会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运动水平、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 ,将运动会办得热烈、精彩、文明、和谐。

  一、主办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贵阳市体育局

  三、时间地点

  2006年4月至10月,在市、区体育场馆分期举行。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一)表演赛项目:健身气功(老年组、成年组)、幼儿基本操(学龄前儿童)。

  (二)竞赛项目:

  老年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门球、网球、武术、健身秧歌、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共10项。

  成年组: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共12项。

  青少年组: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共11项。

  (三)竞赛分组:

  老年组:男 194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女 195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成年组:男 194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 195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青少年组:甲组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乙组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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