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从 现在开始到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权责一致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调整政 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依法规范省级行政机关及省、市、县、乡政府的管理权限。重点推进乡镇机 构改革,使乡镇机构的职能、体制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到2009年,基本理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 之间的管理权限,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实现把工作重心从注重具体事务管理、具体项目审批转移到研究制订政策 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查上来。建立行政职能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各部门在管理职权方面的矛盾和 争议,保证行政机关权责明确,运转协调。
创新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
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范围,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逐步理 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制订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落实投资主体的自 主权和风险承担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 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制度,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到2008年,行政机关所属的检 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中介机构要与行政机关彻底分离。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制订与国家 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保障企业自主创新权 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健 全和完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研究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作用,落实单位用 人和人才择业的自主权,逐步消除各种就业歧视;积极有序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 度;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 制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健全城镇职工失业、医疗、工 伤、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 的社会保障问题,健全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体制。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 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好贫困家庭的医疗困难问题。到2010年,使农村居民基本上都能享有新型合作医疗 。建立基础教育发展基金,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开始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到2010年,实现全省农村义务 教育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完善公办学校择校政策,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依法制止乱收费,解决上学难、 上学贵的问题。推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