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规章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宁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2006年规章制定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承担规章起草、调研任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必要的责任制,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协调解决起草、调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市法制办要加强对规章起草、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做好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对列入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对列入规章调研计划的项目,经过调研、论证,如条件比较成熟,确有必要出台的,也可提请市政府审议。对计划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在计划执行中,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计划内的个别项目进行调整的,可以适当调整;确需临时增加规章制定项目的,由市法制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三月十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章制定和调研计划

  一、制定项目(共8项)
  (一)《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
  (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细则》,起草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三)《宁波市国际海运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经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交通局。
  (四)《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建委。
  (五)《宁波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建委。
  (六)《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规划局。
  (七)《宁波市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