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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1.围绕市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市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由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宁波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或播发介绍预案及其有关背景、目的、意义、原则等内容。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配合)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的解读宣传。市级有关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简本公布后,由宁波日报和其他重要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负责提供,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稿后供媒体选用。同时,各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解读宣传工作。(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和宁波日报等新闻单位负责)
  3.进行典型案例宣传。一是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此外,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海洋渔业局、宁波海事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发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克服困难开展自救、互救,灾后如何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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