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川府函[2006]64号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加快我省流通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尽快把四川建设成为西部贸易经济强省,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促进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现代流通是国民经济的产业先导,是促进经济循环、加快资本周转、调节经济运行节奏的助推器,是决定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流通领域快速发展,流通主体、流通渠道、流通方式、经营业态、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还存在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完善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快我省流通现代化进程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进现代流通服务于现代工业发展,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市带农村,流通促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拉动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完善城市功能,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西部贸易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扩大消费,促进生产,推动流通业发展跃上新台阶意义十分重大。
二、积极构建现代商品市场体系
(二)继续深入开展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各种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
(三)加快制订和完善流通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导,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合理布局。流通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相促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作为本级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时发布商业网点数量、布局、结构及市场需求信息,引导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