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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五)抓好“六项工程”,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制度,逐步推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大对外来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帮扶力度,规范和扶持外来进城务工子女学校办学行为。注重高校发展内涵,着力提升办学质量,构建服务型区域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扎实推进各类学校建设,完善高教园区功能,推进宁波诺丁汉大学建设和宁波工程学院迁建。
  (二十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资源,完善规划,并充分利用整合后的资源,大力改善市本级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启动10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全市科教大会精神,深入开展“牵手百家企业”等活动,扩大“订单”培养规划,建立校企人才资源共享机制,鼓励专业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专业人员充实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文化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网络。
  (二十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区域性人才高地。继续办好浙才会、高洽会等各类引才活动。启动“千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性人才培养,完成对 1000名中高级紧缺人才的培训工作。优化高素质人才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强人才工作信息交流与调控,规范人才市场监管,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构筑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增就业岗位11万个以上。整合城乡培训资源,完成城乡劳动力培训26万人次。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5千名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险种覆盖面,企业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净增7万人、7万人和15万人。引导有条件企业实施年金制度,补充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推进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医疗保险,扩大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实现鄞州区养老、医保制度和市级并轨,建立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认真研究落实并继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慈善、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救灾工作响应制度。
  (二十九)努力提高健康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矛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预警及应急体系建设,抓好职业病、重大传染病、人畜共患疫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分级办医体制,抓紧实施市妇儿医院扩建和市中医院、市急救中心迁建,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争创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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