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二十一)做好区域发展规划工作,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步伐。编制市域总体规划和余慈地区、北仑分区、江北中心区、象山港区域规划,深化三江片、鄞州中心区、高新产业园区和江北湾头地区规划,参与编制长三角区域规划。完善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推进城乡一体的道路、公交、供水、排污等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县(市)村庄布局规划,加强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大东部新城建设力度,完成投资40亿元,建成“四横三纵”骨干道路、国际进出口交易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国大雷迪森国际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商务办公楼等项目。推进鄞奉路、和义大道、江东化工区、湾头地区开发,改造和保护月湖西区、郁家巷、南塘河历史街区,加快“三江百里文化长廊”建设和慈城古镇开发进度。促进余慈地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快鄞州新城区、镇海新城区、北仑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扎实推进象山港生态经济型港湾建设,加快南部区域发展。
(二十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理顺城市建设管理执法体制和机制,探索行政执法“县镇联管”模式,实现建设管理职能前移。培育城建项目代建主体企业,推行行政区域内城建项目建设属地化、跨行政区域城建项目代建制。优化交通组织,联通路网骨架,完成六区路网规划整合,适当调整完善城区金融、商贸布局,均衡新老城区交通流量,开展城市快速路网结构规划,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加大公用设施改造和维护力度,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二十三)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做好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抓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北仑电厂机组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等项目,促进镇海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推动建筑节能 65%试点示范工程,加快饮用水源保护、水清地绿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抓好废弃矿山整治和复绿。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推进陆海生态环保和同步监督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中心城区新增公绿100公顷。
八、全面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促进社会事业更加繁荣
(二十四)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大力弘扬宁波精神,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探索“万场电影、千场戏”的文化经营改革模式。整合文化资源,推进“东海明珠工程”等基层文化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和村落文化。加大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保护力度,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继续办好重大体育赛事。加强国防教育,重视军事设施保护,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科学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