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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宁波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宁波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甬政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调控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自营出口总额增长20%;直接利用外资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5%以内;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5%;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3‰以内。具体计划指标、各项专项计划和项目计划将由市发改委陆续印发下达。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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