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藏政发[2005]45号 二00五年十月一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西藏,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适时出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关于依法行政规律性认识的概括和总结,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政府法制建设明显加强。同时,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贯彻落实《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制定学习计划和贯彻意见,努力实现思想认识上有提高,贯彻执行上有实效。全面推进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将为促进我区的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西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我区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原则,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实施方面取得以下阶段性成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依法行政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取得新进展;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得到切实加强,立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得到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改进;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