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市、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以及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七、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所有城市一律不准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八、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等工作的成果。严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治理超限超载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严格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其他各类站点,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过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九、努力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上线与群众沟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完善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联动制度和答复回访、责任落实、信息反馈等制度。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联动优势,在报纸、电视、网站开辟“热线追踪”专栏,逐步建立电话热线、电子信箱、电话录音、邮政信箱等多个交流平台,重点反馈问题的办理情况,多渠道反映百姓心声。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技术,逐步建立省政府纠风办与各市政府纠风办和省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纠风工作网络,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