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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山西(香港)招商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邀请客商,搞好项目对接
  客商邀请与项目对接是“港洽会”成功的关键。省直相关各部门、各市、各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依托香港各大商会、投资促进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联络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国的投资商、跨国公司,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采取函电往来、邀请来访、赴港联络等方式推介、对接项目。
  组委会负责联系、邀请香港各大商会组团来山西考察、对接项目;省直各专场推介洽谈会的牵头部门要根据“港洽会”活动中所承担的任务邀请客商、对接项目;各市分团要围绕各自分场的招商洽谈活动和自身产业优势邀请客商、对接项目;各项目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出击、对接项目;省投资促进中心要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好“山西投资促进网”的作用,加紧收集投资客商和投资意向信息并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帮助客商与项目单位沟通、对接。本次“港洽会”力争有一批重大项目对接成功,在会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四)营造舆论氛围,搞好对外宣传
  本次活动对外宣传主题是“大运山西”。要广泛联络境内外新闻媒体,对山西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突出宣传我省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宣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就,宣传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宣传产业政策及“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项目,树立山西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港洽会”前要邀请中央和香港有关媒体对我省领导进行专访,并安排介绍到各市、开发区及重点项目单位进行采访。
  开幕式暨文艺演出是此次“港洽会”的重头戏,由省文化厅、省广电局拟定方案报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要聘请知名导演、演员,精心策划,认真准备,力求创新,注重效果,营造隆重、热烈的宣传氛围。
  (五)强化大局意识,注重协作配合
  省直和各市分团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遵守外事纪律,强化安全意识,以山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大局为重,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港洽会”圆满成功。
  省直部门和省直分团参会人员的港澳通行证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协调办理。各市分团人员的赴港通行证由各市自行统一组织向省外办、省公安厅申请办理。省外办、省公安厅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八、经费开支
  “港洽会”的经费开支要坚持既保证效果又厉行节约的原则。省财政拨款主要保证“港洽会”会议期间的公共项目开支,包括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场租和相关费用、省人民政府领导宴请费用、礼品费用、新闻发布会和对外宣传费用、文艺演出费用、有关资料(项目资料、邀请函、投资指南、会刊等)印制及发运费用、省领导和组委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赴港交通及在港食住行费用以及组委会秘书处办公费用。各市和有关单位的前期筹备工作费用和“港洽会”期间的费用,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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