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6年4月)

  为认真贯彻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二、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重点解决上学难和乱收费问题。一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二是继续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坚决查处并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省人民政府确定在2006年内免除晋西北和太行老区58个县区学生学杂费的,要落实到学生头上,已收的要全部退给学生。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各地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进行清理规范,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四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和服务性乱收费。五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限定中小学校教材价格。继续实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学校订阅书报限额制度,制止学校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春秋两季开学的检查,及时有效地遏制乱收费行为。六是推进和完善教育经费的政府投资保障机制,对不予保障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要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七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教育行风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各级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乱收费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并严格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