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基础数据的收集、整合和筛选;
3、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房屋的现场核对;
4、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内房屋的外业调查;
5、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房屋的修补测;
6、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调查数据的校核录入;
7、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调查工作的总结分析。
三、调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房屋调查的范围是以城镇住房为主、涵盖全市的房屋建筑。其中,对居住房屋进行较为具体的调查,对城镇居住房屋进行深入的调查。本次调查是在现有的基础数据库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补充完善,主要内容有:
1、房屋建筑的物理状况,包括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房屋结构、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成套情况等信息;
2、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房屋产别、承租人等信息;
3、房屋的使用状况,包括房屋实际用途、房屋在用情况等信息,作为调研对象进行调查。
四、技术路线和调查方法
本次房屋调查以权籍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公房管理数据库信息为基础,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方法实施。按照现有数据收集、数据转换整合、数据筛选甄别、现场核对、绘制分类图、外业调查、外业数据整理提交、数据校核入库、数据分析应用的工作流程进行。
1、充分收集和利用现有的数据,如权籍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地籍图、楼盘表信息、登记交易系统信息和公房管理信息等。
2、根据标准对不同来源的数据加以转换整合。
3、利用本次房屋调查设定的指标作为筛选条件,查找出数据不全的房屋调查对象,汇总需要补充数据的房屋。
4、将已有数据与现场情况进行核对,查找出没有数据信息的房屋建筑,编制出分类处理图件。
5、对于有数据信息而内容不全的房屋进行要素调查,对于没有数据信息的城镇房屋进行有针对性的外业补测和要素调查。
6、调查数据经校核后,录入数据库,并进行有关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开发。
五、实施计划和分工
本次房屋调查计划于今年年内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4月底完成。
市局:
1、组建工作组;
2、确定房屋调查方案、调查指标和技术路线;
3、整理筛选房屋调查内业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