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调查工作的通知
(沪房地资[2006]163号)
各区(县)房地局、市农场局:
为了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基础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屋的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市房地资源行业全覆盖、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
本次房屋调查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
1、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的总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
2、完善覆盖全市房屋的基础数据库,为房地产行业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进一步开发应用住宅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管理等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
4、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水平;
5、为与全市人口管理、户籍管理、税收管理等系统联网对接,形成覆盖全市的市民居住信息系统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和队伍
本次房屋调查工作由市局和各区县局联合完成。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市、区县局均成立工作组。市局工作组由市局局长冯经明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林应清同志任副组长,研究室主任李晨昊同志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工作组下设专家组、推进组和技术组。同时,市局还将向各区县派出若干名专管员,及时掌握和沟通调查工作情况,推进落实调查工作。
各区县局工作组应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工作组应下设推进组、数据组和调查组。
市、区县局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局
1、负责全市房屋调查工作的组织推进;
2、负责房屋调查方案、技术路线的确定;
3、负责基础数据库的优化完善;
4、负责房屋调查人员的培训;
5、负责对各区县局内、外业调查的指导检查;
6、负责调查数据的处理和校核入库;
7、负责房屋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撑;
8、负责调查成果的组织验收、汇总分析;
9、负责基础数据库的应用开发。
(二)区县局
1、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