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税三、七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财税年检参加市联合年检。区县级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财税年检由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负责办理,即,
企业财税登记代码前6位为310041;310042;310043;310044;310045;310046;310047;310048的参加市级财税联合年检。
企业财税登记代码前6位为以下代码的参加所属区、县级财税联合年检:
黄浦区:310101、卢湾区:310103、徐汇区:310104、长宁区:310105、静安区:310106、浦陀区:310107、闸北区:310108、虹口区:310109、杨浦区:310110、闵行区:310112、宝山区:310113、嘉定区:310114、浦东新区:310115、南汇区:310225、奉贤区:310226、松江区:310227、金山区:310228、青浦区:310229、崇明县:310230
(六)外汇管理部门
(1)加盖企业公章的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外汇收支情况表;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审计报告。
(七)海关
(1)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表右下角须盖有财政局会计报表监制章,报表为复印件的,则须加盖企业公章);
(3)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
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要求和指标说明:
1、填写要求:
(1)报告书中企业基本情况、出资及生产经营情况按2005年末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告书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司章。如由他人代签,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正本)。
(2)表中所有填写的财务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要求以美元填写的,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美元”;其余涉及金额的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3)如不存在栏目所指的情况,应填写“无”。如所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4)本报告书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打印报送年检部门。
2、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