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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意见


  (三)探索界定和区分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资产管理、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二、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管理方式和内容

  (四)完善市管区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事权、财权、人事权关系,将财政供养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控制在1:50左右。今年要结合乡镇的换届工作,统筹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妥善分流人员三个方面取得经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特别在实施乡镇政府执法监管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五)进一步简政放权。行政管理重心下沉,扩大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探索赋予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以实施《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今年重点推进各项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媒体、公示牌公开和规划展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避免规划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七)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定、信用公示、失信惩戒。今年要制定实施《重庆市政府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两类信用体系。

  (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社区社保平台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完善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利益矛盾。

  三、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九)开放行政立法。积极推行媒体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社会招标和现场论证等立法模式,制定出台《重庆市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条例》、《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今年重点制定出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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