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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鲁体党字〔2006〕8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局系统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我省体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断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长期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断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在局系统广泛形成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一是各单位要采取开辟荣辱观宣传专栏,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力度,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把荣辱观学习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写出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会荣辱观的深刻内涵,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三是把荣辱观学习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章》、争创省级(省直)文明单位、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学习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四是各单位要注意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大家在活动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日常的养成之中,为实现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精神动力。
  三、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创十一运周期各项体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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