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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7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实施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无锡经济社会发展要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的要求,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布局调整的意见》(锡委发〔2005〕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的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实现“两个确保”的总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线,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通过扩张性、提升性搬迁调整,着力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以实现我市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产品的结构性调整。
  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强有力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完成计划内20家企业整体收购签约工作;
  (二)完成计划内18家企业新厂区的开工建设工作;
  (三)完成计划内10家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加快企业分类搬迁和规划定点工作
  由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调整办”)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对搬迁调整企业论证,研究其实施搬迁的工作方案,对已经列入计划还未收购的企业进行分类梳理,按搬迁调整时间进行分类:1.用1年左右时间可以实施搬迁的,由市调整办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排出名单,于年内逐个完成收购签约;2.在3年调整期内可以实施搬迁的,由市调整办排出名单,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融资情况逐个完成收购签约;3.在3年调整期内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搬迁,应具体分析、积极引导,鼓励其加快搬迁,同时列出名单上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提交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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