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调查人员收集土地利用状况、征地案例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形成表格及文字资料,并进行规范化整理;
(二)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划定征地区片,编制征地区片图;
(三)测算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四)编制修正系数和修正系数说明表。
四、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对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处室业务骨干、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业务骨干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做好资料收集整合等相关工作。
(二)资料准备。收集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基础图件;编制工作底图和设计外业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书,印刷外业调查表。
(三)资料收集。按照国家、省国土资源部门要求组织调查人员收集土地利用状况、中心城镇情况、道路状况、交通设施状况、土地供求关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村组基本情况和征地案例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形成表格及文字资料,并进行规范化整理。
(四)资料内部业务处理。技术承担单位对各项资料数据进行计算机处理,形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编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五)成果论证、听证。对初步成果进行论证;市国土资源局将成果上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和平衡;组织成果的公开听证。
五、工作成果
(一)征地区片统计成果。主要包括征地区片面积统计表、统计图和分乡(镇)、村区片面积统计表、统计图等。
(二)图件成果。包括征地区片分布图和征地区片因素因子作用分值图。
(三)文字成果。包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正系数表和说明表。
(四)信息系统成果。形成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信息系统。
六、工作经费
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业务量很大,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该项工作所需经费,市区由市财政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商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江阴市、宜兴市自行解决。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农林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主任,市国土、财政、统计、物价、农林部门各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江阴市、宜兴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