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兑现县域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进一步扩大扩权县(市)范围。将趸售县大工业用电新增电量优惠政策的范围由25个县扩大到50个县,并继续逐步扩大范围,缩小市县大工业电价差。对一批传统农业县特别是产粮大县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县(市)发展特色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壮大民营经济,增强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完善县域城镇功能,建设一批县城供水、供热、供气项目。建成69个县的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余28个县的污水处理项目,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与活力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国有重点企业股份制改造,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争取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任务。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完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征收,推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抓好农业用水末级渠系水价改革试点。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深化交通三项改革,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深化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市政公用事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
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切实改进招商方式,组织好第四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着重抓好专题性和专业性招商。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平台。抓好已签约重大项目的落实。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转制,吸引战略投资者,推进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大宗农产品出口。增加紧缺资源和关键设备、先进技术进口。扩大境外大型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规模。大力实施东引西进,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支持骨干企业与东部企业的战略合作,继续开拓中西部市场,鼓励优势企业到西部开发资源、建立生产基地。
(六)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和谐中原建设
切实办好十件实事。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6年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积极筹措、统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落到实处。
全面繁荣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加快城市中小学建设和改造,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公办高中计划内招生比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职教实训设施和县级职教中心。继续支持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到 31万人。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省艺术中心,开工建设省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国文字博物馆等标志性文化工程。支持安阳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抢救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乡镇文化站项目。继续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把卫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农村,改扩建一批县级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快洛阳正骨医院病房楼、郑大一附院病房楼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等项目。启动省体育中心二期工程。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空、国防后备力量及基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支持发展社区就业和灵活就业。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三年,并逐步扩大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造成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确保全省实现再就业33万人,其中“4050”人员12万人。继续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复转军人安置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保险费征缴力度。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将农村特困人口每人每月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15元。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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