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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价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价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06〕648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物价检查所:

  为了规范“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现将“五一”期间价格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五一”黄金周期间价格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卢映川

  副组长:李洁、申京云、何绍杰、孙晓明

  办公室主任:申京云

  成 员:崔燕戌、胥季萍、杨金华、于德水、杜建华、露莉。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指挥机构报市发展改革委。

  “五一”黄金周期间价格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一组织,市物价检查所和区县价格检查部门具体实施。

  二、建立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

  (一)加强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值班,确保电话畅通。

  (二)加强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值班人员要和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价格检查部门保持联系,认真受理群众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努力化解矛盾,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价格违纪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

  (三)成立市场价格检查组。为保证“五一”黄金周期间能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市、区县价格检查部门要成立市场价格检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解决。

  三、检查重点

  (一)机动车停车场收费。

  1、范围:各区县旅游景点、商业、饮食服务场所、大型文娱活动场所和其他重点区域,以及上述地区周边的机动车停车场(包括临时设置的停车场);

  2、内容:机动车停车场是否设置收费标志,是否按照政府规定的停车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并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二)商业、餐饮业。

  1、范围:大型商场、超市、商品批发市场、宾馆、饭店、远郊区县的农家院旅游点;

  2、内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旅游景点景区。

  1、范围:旅游景点、传统民俗游园会及各类“园中园”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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