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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90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M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南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起樵坪山山脚,西临渝黔高速公路,南抵石龙门,北接茶园新区。同意其规划功能为以现代制造和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339.1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1.81公顷(含公共设施用地14.26公顷、工业用地187.9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7.36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43公顷、绿化用地28.85公顷)、其他用地37.30公顷。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和茶园新区在建、拟建道路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景观保护,严禁人为破坏自然山体和在山脊线上修建构筑物,搞好光国水库、苦溪河水质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和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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