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N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9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N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N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南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起樵坪山,南以鹿樵公路为界,西临双土地--原鹿角镇一线,北至石龙门。同意其规划功能为以现代制造业和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和产业研发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301.3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99.34公顷(含居住用地33.6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2.61公顷、工业用地110.6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58.20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5公顷、绿化用地33.18公顷)、其他用地2.00公顷,规划总人口为1.6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控制规划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效益的分析研究,充分发挥国有土地的使用价值,保证轨道交通、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加强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景观保护;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搞好区域水体、水质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布局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工业园区和产业研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