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将解决多年来教育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也将对教育管理和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新机制的要求,大胆探索,不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师,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要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农村全面推行使用黑白版教科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七、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峰 副省长
副组长:钱恒义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天淳 省教育厅厅长
曹建方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和段琪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格桑顿珠 省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