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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随班就读实验区工作开展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随班就读实验区工作开展评估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6〕34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随班就读工作是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基教司《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03〕11号)精神,我委于2003年在各区县自报实验方案、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国(1个)和上海市(4个)随班就读工作实验区。为加强对随班就读实验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现定于今年上半年对5个实验区的实验工作开展评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1、随班就读实验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2、区县开展实验工作重点解决的随班就读管理中的问题,及有关政策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3、区县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的建设情况。

  4、区县对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所采取的措施与要求。

  5、学校在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举措与效果。

  6、区县和学校层面实验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研究成果及其创新之处。

  7、实验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果在区县范围内的推广情况及对推动全区的随班就读工作所起的作用。通过实验研究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二、评估方法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实地考察;

  4、校长、教师座谈与访谈;

  5、家长座谈。

  三、资料准备

  1、实验区工作规划(实验方案)及实施计划;

  2、实验区实验报告;

  3、实验工作经验与成果;

  4、区县在实验工作过程中有关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等政策性文本;

  5、区县推广实验工作的有关情况材料。

  四、评估时间与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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