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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二)目标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逐步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食品产业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市场流通秩序更加规范,食品安全流通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构建严密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三)工作原则。建立“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化执法监督服务,积极推进综合监管。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建立标准化基地和疫病监控检验检测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积极发展包括各类专业协会在内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为主导模式,把分散的种植养殖业户组织起来,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基地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逐步实行种植养殖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种植养殖标准、统一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统一投入品进货渠道等。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建立健全农村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控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用2至3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和乡(镇)具备农产品质量检验能力、种养殖基地普遍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的目标,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检测。加快产品认证和产地环境认定步伐,逐步开展对农产品及其生产基地的HACCP和GAP认证工作。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化肥、农药、兽(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低毒农药中掺加高毒农药和在饲料添加剂中掺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向农民宣传普及化肥、农药、兽(渔)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深入开展农作物、禽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兽(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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