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培育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加快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见和关于培育百个重点产品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自主创新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进自主创新、培育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保障措施。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围绕培育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的项目建设责任制,健全指标统计考核体系,将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管理,要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核心竞争力强、创新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以及我省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急需培育的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着力进行扶持。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政府部门政绩和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条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投入,强化扶持。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金融、外资和社会等多渠道投资,着力扶持涉及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重大产业技术项目,对研发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快产业化步伐。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保障,确保国家和省里出台的鼓励企业投资、开发、出口等政策落实到位。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优先享受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经贸部门要建立调度协调制度,加强对培育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各级发展改革、科技、信息产业、国土资源、财政、金融、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对培育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战略意义,总结和推广自主创新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于培育百个重点产品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现就“十一五”期间培育百个重点产品提出以下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