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企业和自然人为重点,建立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纪录信息系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发展规范社会信用中介机构,逐步放开信用服务市场,依法强化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节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大对外开放工作力度,革除一切妨碍开放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和做法,开放一切可以开放的领域,大幅度提高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规模、水平和档次。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围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着力引进有影响的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参与重组、受让股权、BOT等方式到海南投资,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向多元化转变。大力发展智力密集型利用外资项目,通过实行土地、税收、贴息、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方转让关键和核心技术,在我省设立高质量的研发机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整合资源,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发展形成一批产品开发能力强、按国际标准生产加工、示范带动效应好的出口龙头企业,提高我省地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巩固水产品、畜禽产品、热带果蔬花木等农产品出口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工业品出口,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重点的服务贸易。简化投资审批手续,鼓励省内企业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到境外投资设厂,带动技术、设备和劳务出口。
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继续实施“大特区与大都市互动合作计划”,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和中国-东盟“10+1”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不断扩大、深化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
整合优化落地签证、免签证、航权开放、扶持出口、吸引投资等优惠政策,加快实施“大通关”工程,推进贸易、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和企业与海关电子平台联网,实现‘无纸通关’,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
第六节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围绕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经营成本,加强政务环境、政策环境、产业配套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使投资者和企业形成稳定的盈利预期,从根本上改善海南的投资环境。
政务环境建设。按照公正、透明、简便的原则,完善窗口服务制、直接办理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依法、方便、高效地为建设项目和企业经营办理各种许可和登记手续。建立健全公务员行政服务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行政服务“窗口”单位全面推进“首问负责、来函必复、一次告知、规范服务”制度。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全程联系、跟踪服务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评比,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妥善解决重大投资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完善投资环境监督评议评价和追究问责制度。
政策环境建设。按照轻税、少费、多予的原则,实行鼓励投资和再投资的经济政策。对全国实行的各类鼓励政策、本省制定出台的鼓励政策和国家给予海南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照最优惠档次执行。尽最大可能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原则上按照全国最低水平设定收费标准;对国家设定的收费项目,原则上按照下限标准征收。利用政府资源,搭建信用平台,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项目和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服务,必要时采取财政贴息、注入资本金、财政补助、奖励、扶持技术改造等方式给予支持。
产业配套环境建设。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规划引导、优化布局,吸引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聚集,形成密切协作、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降低投资经营成本。围绕重点产业、企业、项目、开发区,规划发展相关的零部件配套工业和配套服务业,为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提供配套条件。
社会环境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尊重投资创业、尊重勤劳致富的观念,营造“人人关心海南发展、处处维护投资环境”的社会氛围。对外来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属在入学、就业、就医、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一视同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事件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专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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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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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领域 ┃ 改革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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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省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 ┃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
┃ ┃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 ┃
┃ ┣━━━━━━━━━━━━━━━━━━━━━━━━┫
┃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
┃行政管理体制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 ┃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
┃ ┃完善省与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 ┣━━━━━━━━━━━━━━━━━━━━━━━━┫
┃ ┃完善行政首长问责制 ┃
┃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
┃ ┃完善行政赔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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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完成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
┃ ┃基本完成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 ┃
┃ ┣━━━━━━━━━━━━━━━━━━━━━━━━┫
┃ ┃制定并实施港口、水利水电、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 ┃
┃ 所有制结构 ┃ ┃
┃ ┃公用事业领域改革重组方案 ┃
┃ ┣━━━━━━━━━━━━━━━━━━━━━━━━┫
┃ ┃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财政税收扶持措施 ┃
┃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
┣━━━━━━━━╋━━━━━━━━━━━━━━━━━━━━━━━━┫
┃ ┃基本完成省委制定的农垦改革方案的主要任务 ┃
┃农村和农垦体制 ┃ ┃
┃ ┃基本完成省委制定的农村改革方案的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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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土地市场及价格形成机制 ┃
┃ ┣━━━━━━━━━━━━━━━━━━━━━━━━┫
┃ 市场体系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及配套改革 ┃
┃ ┃推进实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 ┣━━━━━━━━━━━━━━━━━━━━━━━━┫
┃ ┃建立自然人、企业信用记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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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解决重大投资的历史遗留问题 ┃
┃ 投资环境 ┃配套完善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 ┃
┃ ┃建立投资者投拆快速反应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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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推进和谐海南建设
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十一五”期间,要从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着手,使和谐海南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第一节 人口与人民生活
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2010年末常住人口达到86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至8‰以下。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服务设施和条件,实现计划生育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政策,继续实行并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和女儿户家庭在土地、收入分配、集体福利、义务教育、扶贫、养老等社会经济政策方面的奖励措施,进一步激励农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施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程,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形成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社会环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会管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老龄事业,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养老设施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养老模式。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等措施,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减少贫困人口数量。